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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吃掉电”:煤电一体化的隐忧

编辑:台州泰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时间:2018/06/26
专家建议,煤电一体化要由市场机制推进,政府不要提供优惠政策进行干预

近日发布的 《煤炭工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提出,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重点支持煤炭、电力企业联合重组,鼓励企业参与运煤通道建设等。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发布会上表示,在符合安全生产、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保护以及职工保护等要求前提下,欢迎电力企业办煤矿,同时也欢迎煤矿办电厂。

煤电运一体化的现实难题

煤电一体化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一个投资主体名下既搞煤矿又搞电力,实现煤电联营;第二种是,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之间相互参股;第三种是,大型电力集团和煤炭集团重新合并重组。

中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中煤集团党委副书记王晞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煤电联营比较合理。在他看来,这种方式可以在市场发生大的波动时,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

对于后两种方式,王晞认为,相互参股,因为有产权的边界,无法实现“把煤矿的利润补到电力上来”,改变不了煤企赚钱、电企亏损的现实;而把大型煤炭和电力集团重组的可能性更是极小。

“我个人看,煤电联营应该重点发展坑口发电。在煤矿附件,由同一个投资主体在适当条件下来建电厂,可以缩短运输距离,而且可以利用劣质煤发电,效益也比较明显。”王晞说。

王晞称,煤矿企业进入电力行业的门槛比较高,项目核准有难度。相比之下,由于新上电厂项目相对容易,电力企业进入煤炭领域之后,进行坑口发电具有优势。

另一方面,自2010年起已深陷亏损的火电企业,对煤电运一体化战略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数据显示,2010年,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亏损额已经高达137亿元,而2011年前7个月,五大集团的火电业务超过了2010年全年亏损总额,亏损180.9亿元。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煤电运一体化有利于降低火电企业的燃煤成本,提高火电厂盈利水平,但是并购煤炭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支出,这是火电企业难以承受的财务负担。

“火电亏钱,火电企业想兼并煤炭企业,但是资金不足;煤炭企业利润丰厚,但是对于收购亏损的火电企业兴趣不大,因此煤电联营的实际发展将会比较艰难。”宋智晨说。

解决“煤电矛盾”还需进一步改革

“市场煤”与“计划电”是产生煤电价格矛盾的焦点。

吴吟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两种思路:一种是往市场方向走,电煤要全部放开,电价在有管制的情况下也要增加可调度。另外一种就是,电是国家控制价格,煤炭价格也要控制起来。不过,“让市场更有效地配置资源,让价格作为辅助工具来调节市场供需,这个方向是明确的。”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煤企进入电力领域,电企进入煤炭领域,都涉及到效率问题。按照目前的情况,煤炭盈利,电力亏损,煤炭比较强势,如果强制推行煤电一体化,就会造成一些企业“有煤不一定去发电”,最终是“煤吃掉电”。

他担心,国家层面鼓励煤电运一体化,有可能使一些地方出台优惠政策干预煤电运一体化,如此则可能无法使“煤电之间互相消化价格”。

“我们鼓励煤电一体化,是鼓励资本联姻,经营还是要走专业化的路子。”吴吟强调,政府应该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原则,和上下游有联系的产业一体化发展。至于煤炭和电力是否都捆到一起,是一件由企业做主的事。

至于有的电厂现在搞煤了,会不会自己的电厂用自己的煤,吴吟认为,除了一些坑口电站以外,其他的煤也会按照市场化,就是哪个地方成本低,哪个地方价钱好,煤就会流到哪个地方去。

在宋智晨看来,从根本上来说,煤电矛盾来自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滞后。“市场煤”与“计划电”造成火电企业承受到了很大的成本压力,这是煤电运一体化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能通过电力体制改革来实现。

吴吟也认同这一点。他表示,在改革方面,煤电改革还要进一步推进。“国务院2002年的有关文件对电力改革有一套设计,这里有些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完,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力体制的一些改革。”